施工资质代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对2022年第九批4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
二、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对我委的审查意见有异议或对现有申报材料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的资质补正核查通道,上传陈述材料原件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相关业务部门或我委建筑市场监管处实名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