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质代办
目前,工程设计资格申请分为三类:
一、工程设计资质初步申请流程
1.准备工程设计资质材料并提交申请。
资质受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提交的资质申请的决定。
2.有关部门进行初步核实。
各有关初审部门对铁路、通信、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涉及甲级资质、乙级工程设计资质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与原始文件是否一致、有无不良行为记录和个人业绩材料等,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3.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各有关资格初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初审期限内,将初审部门的审查意见表、《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格申请书》及其所附材料和公函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4.接受。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有关资质审查部门收到的初步审查材料和直接受理的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或者转送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公布审查意见。
5.网上发布并颁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二是申请工程设计资格续展的过程
1.在线填写和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登录资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线填写申请。网上申请完成后,企业将在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2.验证原始资格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代理人复印件到省住建厅对外办公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4.得到结果。
当在线状态显示为“可在窗口领取”时,企业凭领取凭证、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建厅外事窗口领取结果。
3工程设计资质升级申请流程
1.申请资质升级的企业,应当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一级企业申请资质的,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将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审查,并公布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天。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用航空等工程设计资质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批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